LTA Regulations on Personal Mobility Aids (PMA) in Singapore - Falcon Mobility Singapore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关于个人行动辅助设备 (PMA) 的规定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关于PMA的规定

陆路交通管理局网站上有一些图表,清楚地解释了有关个人代步辅助设备(PMA)的规则,例如代步车 电动轮椅。请参阅以下相关链接:

https://www.lta.gov.sg/content/ltaweb/en/walk-cycle-ride/rules-and-code-of-conduct.html

上面的第一张图表显示,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都被归类为“个人移动辅助设备 (PMA)”。

需要注意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代步车”是专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设计的。然而,它们经常与“电动滑板车”或“e-scooters”混淆,后者通常指的是速度高达25公里/小时的快速两轮滑板车。

适用于电动代步车的规定如下图所示(也可从上面的陆路交通管理局链接获取):

  • 最大设备速度: 10公里/小时;
  • 有3个或更多轮子和一个脚踏板;
  • 由车把或三角舵柄操纵;
  • 只有一个席位( (即,具有多个座位的设备不被视为电动代步车);
  • 仅设计用于搭载一名无法行走或行走困难的人员;并且
  •  发动机 构成车辆一部分的。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关于个人行动辅助设备的规定

因此,一些适用于电动滑板车的法规不适用于代步滑板车。这些法规包括:

  • UL2272 认证:不适用
  • 陆路交通管理局设备注册:不适用

如需进一步说明,请随时联系我们或直接联系陆路交通管理局。

[2024 年更新]

主动出行咨询小组(“AMAP”)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向交通部代理部长 Chee Hong Tat 先生提交了一份建议清单。

这些建议已于2024年3月5日获交通运输部(MOT)采纳,并将在必要的立法修订后于2025年左右实施。以下是主要要点的摘要。

电动代步车使用认证

1. 政府采纳AMAP的建议,仅允许经认证符合相关医疗需求或行走困难的用户使用电动代步车,以确保这些用户能够持续且充分地进入公共场所。此要求不适用于手动和电动轮椅的用户,因为关于健全用户滥用电动代步车的反馈主要与电动代步车有关。这种有针对性的方法也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手动和电动轮椅用户的影响。

2. 为尽量减少对真正使用电动代步车的人士造成的不便,持有辅助技术基金(ATF)资助的电动代步车的残疾人士,以及持有政府资助的电动代步车的老年人,将被认定为真正使用者。他们无需获得额外证明。我们正在与相关机构合作,评估其他可获得认可的电动代步车证明和身份证明,并将为尚未获得医疗需求证明的使用者提供充足的时间获取医疗需求证明。更多详情将适时公布。使用者目前无需联系医护人员获取证明。

机动车PMA限速从10公里/小时降至6公里/小时

3. 政府还采纳了AMAP的建议,将机动PMA(即代步车和电动轮椅)的限速从10公里/小时降低至6公里/小时。这与典型的快步走速度一致,符合PMA旨在替代步行的原则。

4. 由于目前大多数机动人行道 (PMA) 的限速都超过 6 公里/小时,我们将为用户和零售商提供充足的时间来适应新规。零售商应在明年新规生效前清空现有最高时速超过 6 公里/小时的设备库存。真正的 PMA 用户也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直至其使用寿命结束,前提是他们的行驶速度不超过 6 公里/小时。这些用户可以参考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步行速度,或使用速度计。

公共路径上 PMA 的尺寸限制

5. 所有在公共道路(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的PMA的尺寸限制将统一,以确保PMA使用者在公共道路和公共交通工具之间更顺畅地过渡。目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的PMA尺寸限制为宽度70厘米、长度120厘米、高度150厘米,载重300公斤,公共道路使用的PMA也必须遵守这一限制。

6. 对于有医疗证明需要使用超过允许尺寸的 PMA 的用户,将提供豁免,以便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欲查看交通运输部的完整新闻稿,请点击以下内容:

    政府接受主动行动咨询小组关于个人行动辅助设备法规的建议

    [2025年3月5日更新]


    自2026年第一季度起,只有经认证的医疗需求人士才可在新加坡使用电动代步车。此外,所有电动个人代步车 (PMA) 的限速将从10公里/小时降至6公里/小时,以提升公共道路安全。

    根据新规定,现有的政府补贴电动代步车用户将自动获得认证,而使用非补贴电动代步车的用户则必须从2025年第四季度开始接受医疗评估。政府将为用户获得认证提供过渡期,执法人员将通过数字或实体证书登记来验证用户是否遵守规定。

    PMA 的尺寸限制也将标准化,与公共交通法规保持一致。宽度超过 70 厘米、长度超过 120 厘米、高度超过 150 厘米或总重量(连同乘客)超过 300 公斤的 PMA 将不再被允许销售。此外,时速超过 6 公里/小时的 PMA 也将被禁止销售。现有时速 10 公里/小时的 PMA 仍可继续使用至 2028 年底,前提是它们符合新的速度和尺寸规定。

    政府正在与Deliveroo、foodpanda和Grab等外卖平台合作,以应对这些变化可能造成的延误,并降低顾客的预期。出于安全考虑,当局还将收集公众对在公共交通等封闭空间使用PMA的反馈。



    欲查看《海峡时报》的完整新闻稿,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straitstimes.com/singapore/transport/lower-speed-limit-for-pmas-medical-certification-rule-for-mobility-scooter-users-from-q1-2026

    自2025年3月5日起,实施时间表保持不变。新PMA法规的实施时间表仍定于2026年第一季度。具体的生效日期及其他细节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公布。随着实施日期的临近,我们将提供进一步的更新,以确保所有用户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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